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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申请要求?

    2025-05-20 17:31:41 捷众企业服务 33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是允许企业在互联网上进行出版活动的官方许可5。以下是关于它的详细介绍1

    定义与业务范围

    互联网出版业务,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其作品主要包括已正式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以及经过编辑加工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作品。按照要求,凡是在互联网和移动网上上线运营电子阅读、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互联网图书、互联网报纸、互联网杂志、手机出版物、学术出版物、艺术出版物、教育出版物、游戏、地图等,都需要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申请条件

    1. 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2. 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3. 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至少有 5 名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 人。

    4. 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5. 申请单位应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名称、域名、IP 地址。

    6. 主办单位有明确的主营业务和经营范围,并详细说明是否已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

    7. 申办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须提供法人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书。

    8. 符合全国互联网出版机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申请材料

    1. 填写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表》,表中涉及的附件包括主办者申请报告、机构章程等。

    2. 互联网出版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身份证明、专业职称证书等,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者 5 人以上,其中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者 2 人以上。

    3. 工作场所使用证明,如租赁协议(租期不少于一年)或房产证明的复印件。

    4. 申请单位如已取得国新办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及通信、文化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资质证书,须一并提交证书的复印件。

    5. 申办者应有详实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单位总体情况、市场环境、市场预测、内在条件、风险评估、资产状况等。

    申请机构与流程

    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主办方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3. 总署行政审批受理中心将各省局审批通过并提交给总署的申报单位材料送到网络处。网络处对申报材料进行登记,并对申报单位资质、须提交材料以及可行性报告内容等进行初审,将初审意见上报主管副司长;主管副司长审核后,初步确定拟批准单位名单,并将此名单提交司务会讨论。

    4. 由总署综合业务司将批准单位回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并由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回复各单位。

    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自受理之日起 80 个工作日。

    重要性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者新闻出版总署予以取缔,没收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及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 1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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